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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农民说话的权利 | ||
| ■文/虎麦峰 ■责任编辑/黄文瑞 ■文字编辑/王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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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选举法第十二、十四、十六条的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省、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按照农村每一名代表所代表人口数四倍于每一名城镇/城市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分配;第十三条规定,直辖市、市、市辖区在选人大代表时,农村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从而确立了城乡二元的代表分配比例。在人大代表总数确定的情况下,城镇/城市代表要远远多于农村代表,代表结构严重失衡。同时还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那些代表市民的人大代表,有相当一部分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官员,以及一些社会名流,而代表农民的人大代表,本身名额就不多,一般都分给了大小村官和农村的社会名流如农民企业家,普通农民很难染指人大代表。就这样,长官加下官,大官加小官,编内官加编外官,占据了人大代表的大多数,再除去社会名流占的那部分名额,剩下的极个别名额就是农民的了。我并不否认各级人大中都有农民代表,但是,绝对数有多少,比例又有多大呢?在绝对数和比例都很低的情况下,那极个别的农民代表还能替农民说话,还敢替农民说话吗?尤其是在政府和农民的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他们即使说了那又有什么用呢? 从绝大多数地方以及整个中国的情况来看,农民的人数所占比重都远远大于城镇/城市所占的比重,然而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却实行城乡按4:1分配。更奇怪的是,一府两院的长官在向人大作报告的时候,胸前佩戴的却是人大代表证,我实在不理解这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就斗胆将其解释为,一府两院的长官用代表其所在机关的左脑向代表人民的右脑报告工作。台下坐的很多人是他们的下属,他们负责按表决器(或举手)和鼓掌。左右脑分工明确,会场井然有序,步调一致。 对于这个4:1的分配制度,流行的解释是理直气壮的:要么是农民素质低,不能很好的行使国家权力;要么是我国幅员辽阔,农民居住分散,农村人口众多;还有一种说法说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全国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我就纳闷了,既然是一致的,人大代表选举为什么要搞城乡二元,而不是城乡同比呢,为什么城乡分配比例是4:1而不是倒过来呢? 至于其他理由,虽说冠冕堂皇但都不堪一驳。眼下最重要的是考察这种制度的影响与后果,尤其是它对三农问题的产生和加剧所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拿出对策,以求我们在解决三农问题的道路上迈出关键的一步。 很显然,现行的人大代表分配比例导致各级人大中农民的代表名额少,比例小,被选出的少数农民代表往往被荣誉所包围,忘了履行自己的使命,农民几乎不能在人大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可与此同时,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大,除此之外,别无它法。也就是说,农民丧失了唯一可以有效主张自己权利的途径,没有话语权可言,变得十分被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话没处说,在权利受到来自国家机关的侵害时毫无抵抗力,只能在遭受巨大痛苦后踏上漫漫上访路。国家在做出各种决策尤其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往往一意孤行,不认真考虑农民利益。农民失去了话语权,在人大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决定了在这个社会成为弱者的命运,况且,在当代中国,在工业化国家,分散的小农本已十分弱小,丧失话语权使他们的情况变得雪上加霜。政府可以不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而从农村搜刮资源来提高城市居民的福利,可以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基础设施和义务教育的责任(当然现在情况有所好转)转嫁给农民,可以以牺牲农民的切身利益甚至农业基础为代价,以求加入 WTO。而在韩国,政府一旦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他们就上街游行以提醒和警告政府。 当然了,从一般法理上讲,从宪法上讲,农民是有话语权的,但是制度的设计使这种宪法上的权利虚化为一种抽象的资格,而且毫无正当理由,所以农民没有说话的机会,没有主张权利的途径。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样一个常识:不能实现的权利是谎言,没有保障的权利是骗局。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农民曾是一股十分勇敢而富有智慧的力量,正是靠这股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才取得了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是靠伟大的农民抬上政权的宝座的,这样讲一点都不夸张。那么,为什么当初农民把中国共产党抬上去了而不是把国民党或者其他政治集团抬上政权的宝座呢?通说认为,共产党顺应了历史潮流,他所主张的纲领和所追求的奋斗目标符合农民的利益与愿望,没错,的确是这样。但是,共产党并非天生就知道农民要求什么,只不过是他做了大量的调研,更重要的是他为农民创造了条件,使他们有机会,有条件把自己的愿望表达出来。农民有了实实在在的话语权,这才是最富有革命性的,他们有条件向中国共产党主张权利,中国共产党则高度重视农民的意见,并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两方之间的隔阂大大减少,内部矛盾得到缓解。那个时候,农会是代表农民的,尽管受中国共产党的左右,但毕竟不同于党的下级组织,有很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而今天,农会没了,农民散了,政府遗忘了农民,农民丧失了话语权。 回过来我们发现,政府漠视农民的话语权,是三农问题产生、加剧的重要原因和政治原因,干群关系一再紧张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尽管高层三令五申要求维护农民利益,但是如果不还农民话语权,不保障农民的话语权,只不过是三令五申而已。就我国的三农问题而言,突破口不在于中央从财政中拨了多少支农资金,而在于还农民话语权,让农民自己能够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己想办法走出困境,政府只要予以协助和指导就可以了。 在搞清楚切入点之后,接下来要考虑的是具体操作问题,这很复杂,涉及到很多方面。但我认为最首要的是执政党和政府要改变观念,要形成信任农民的惯性思维,不能老担心这担心那,要认识到农民有了话语权不仅不会带来不安全因素,还可以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实现社会的和谐,国家的强盛。单纯的压制和束缚虽然可以制造表面上的稳定,但事实上是在积累矛盾,到了一定程度会引起不可挽回的动乱。中国的农民是最容易相处和满足的,也是最不好惹的,我们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还农民的话语权涉及到一系列的制度、体制机制问题,但以下几点我认为必不可少,这几点应该构成保障农民话语权的主干措施:第一,要通过立法确立和保障农会制度,建立一个独立,高效的农会体系,使农会成为反映农民意见、维护农民利益的政治团体;第二,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及配套法律,此类法律应作为宪法性法律,由全国人大2/3以上多数通过,并交全民公决,以2/3以上多数通过为最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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